代理记账提供做账资料
告知书
尊敬的企业领导:苏州精略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提供服务,规范企业财税核算,减少您单位的财税风险,需要您或您的同事每月提供以下做账资料:
1、银行单据:如银行进帐单、现金及转帐支票存根(写清单位、用途及金额)、电汇单、银行汇票申请书、银行手续费单据、银行利息单,收到或付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需要留存复印件及写收据、各银行账号对应的银行对帐单等单据(对账单3-4号就可以要求银行打印出来)。
2、进项发票:首先核对发票信息是否正错,如发票有误应当月退给对方,进货发票如果已支付现金应有对现金收据、盖现金收讫章(为了减少企业税务风险尽量用银行支付货款),如为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应注明合同号,进项发票抵扣联应于每月25号左右交给会计抵扣认证,注意发票认证日期要小于180天,超过期限对方单位将不接受退回重开,票面信息为一批的应提供销售清单。
3、销售发票:当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及时给对方单位核对,如开票有误应在开票当月且对方未认证的前提下及时收回抵扣联及发票联并在开票系统做作废处理(同时在票面写作废字样),对于销售发票开一批的应提供销售清单。
4、工资表: 工资表经要有收款人签签字(银行代发证明),发放某人第一次工资时工资表中应有该人身份证号码。
5、费用单据:按时间先后顺序分类粘贴费用报销单据, 应写明费用类别、金额、报销人、审批人。
6、存货单据:同一商品应该保持计量单位统一(如果有计量单位不同,企业应附出入库单说明),工业企业每月应该提供原料领用单、成品入库单出库单,五金办公用品类商贸企业提供购销存报表。
关于以上内容,您若有不明之处,请咨询81621800、81621801,我们真诚为您提供服务!
苏州精略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05-30 13: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