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经济实体(企业)的相继成立,对外经营创收的快速发展,不同会计核算体系下经济交往日益增多,资金相互占用频繁,致使单位往来账款数额越来越大。巨大的往来账款,造成单位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机构的正常运转,加剧了财务风险,如不采取措施及时化解,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一、往来账款成因分析
(一)事业单位往来账款
多年来由于国家财政拨款保障率低,年度拨款一般仅占单位基本支出的30%左右。由于事业单位经费紧张,为解决职工工资发放和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由企业中列支部分人员工资、分摊费用等,客观造成事企之间债权债务数额越来越大,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清理。其次,有的事业单位不顾自身经济实力,采取银行贷款、职工集资等方式,建设办公楼、宿舍楼,加剧了单位自身债务负担。第三,部门预算意识不强,在专项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为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任务,垫付了大量资金。第四,部分单位对往来账款清理工作不重视,清产核资流于形式,导致许多债务问题没能及时解决。第五,有的单位领导后任不管前任事,对往来账款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亦是造成往来账款数额偏大的重要原因。第六,有的单位对财产清查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往来账款清理。
(二)企业单位往来账款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为了争取市场份额,在经营业务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上级主管部门经济考核重产值、轻效益,同系统、同行业之间无序竞争,有的企业不注重投入产出和效益分析,经营项目选择欠稳妥,明知经营项目亏损也要去做,导致企业高投入、高成本、低收益,流动资金消耗殆尽,由此衍生了大量往来账款和呆坏账损失。有的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缺少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应收账款常年不清理,遗留问题一大堆。还有的企业往来账款管理混乱,利用往来账款隐瞒各种已实现的收入或成本,违背了往来账款会计核算原则,加大了企业往来账款数额。
(三)基本建设往来账款
98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对水利行业投资力度,水利基建投资逐年增加。期间正值国家“三制”改革之际,建设单位对“三制”改革程序、规范不熟悉,前期工作量大繁杂,项目设计、审查环节多,影响和制约了基建投资计划的及时下达。其次,由于基建投资计划严重滞后,许多项目投资不确定,部分已实施项目完成的工程量与资金结算脱节,有的工程已经开工,但由于投资计划未下达,建设单位无法办理财务支付,既影响了工程实施进度,又影响了财务结算,沉淀了大量基建结余资金。第三,由于基建工程迁占补偿标准低,迁占赔偿阻力大,以及招投标选取施工队伍等耗费时间长,工程开工晚,造成部分年度计划项目不能在当年开工或不能按期完成年度计划。四是施工外部环境差,群众阻扰施工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工程施工进度缓慢。五是建设单位财务结算抓得不紧,工程价款结算和概算编列的各项取费支付慢。建设单位财务账上表现为大量的预付(应收)工程款,数额庞大。
二、往来账款清理原则及重点
(一)往来账款清理原则
一是针对往来账款时间长、数额大、成因复杂的实际,往来账款清理应综合分析单位的实际情况,逐项甄别核实,弄清资金来龙去脉,制定稳妥可行的清理方案,分类指导并组织清理。
二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性质明确、事实清楚的往来事项,抓紧转入相关收支科目进行账务处理,不得利用往来科目列收列支,人为增加往来账款数额;对个人因公借支款项,应及时清偿或制定还款计划,防止公款私用;对不同资金性质、预算项目、单位之间的相互占用,应在清理的基础上抓紧调账或归还;对经营亏损或以前年度超支挂账则视单位经营收入状况,逐步消化处理;对同一主管单位内所属之间形成的年代久远、回收无望等呆坏账,可在核准债权债务的前提下,采取“对冲”方式彻底解决债权债务遗留问题。
(二)往来账款清理重点
1、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清理。一是采取措施,加大防汛岁修、水利建设基金等专项资金财务结算力度,制定科学方案,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最大限度地减少专项资金结余。二是抓住水管体制改革机遇,认真筹划企业整合和河务段财务清理,对多年来形成的债权债务清理后,统一纳入水管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减少债务负担,规避财务风险。三是对按要求投入工程管理、防汛抢险、调水调沙等专项任务形成的债务,应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或给予政策扶持方式妥善解决;对于事业单位经费超支,经营亏损以及解决赔偿费问题形成的债务,明确债务处理原则,由水管单位清理报上级审查后,按照合理负担原则,由受益各方共同负担;对因管理原因等形成的呆、坏账及经营性亏损,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权限和财务核销程序,及时报批处理。
2、企业单位往来账款清理。企业的往来账款清理重点是企业项目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企业项目部核算管理,防止管理失控。项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撤销项目部财务收支,并入主管单位财务。结合历次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在核实债权、债务基础上,认真组织清理清查。严禁利用往来科目核算项目收支,严禁设置账外账。对已办理结算的收入,应采取措施保障收入资金的足额到位。规范企业成本费用核算,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正确归集,及时结转(分摊),规范运作,准确核算企业的损益。认真落实企业往来账款应收责任制,加大清收力度,提高应收收入到账率,减少债权债务数额。
3、基本建设往来账款清理。一是结合建设单位在建项目清理,根据工程工期和合同约定,认真分析,深入查找制约工程实施、财务结算、竣工验收的因素,加快工程价款结算,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资产交付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基建结余资金。二是加快基建赔偿工作赔付力度,督促有关单位抓紧完善结算手续,列报财务支出。三是对勘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及时支付相关单位;质量监督费和定额编制费等行政事业收费,根据概算批复及时足额上缴主管部门,对因工作量变化无法支付部分,做项目节余处理;建设项目其他概算取费亦应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办理财务处理。四是加快附属工程和尾工建设及结算进度,及时抵扣预付工程款,及时清算质量保证金,按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和开展竣工验收,减少基建往来账款数额。
三、建立往来账款清理机制
(一)建立往来账款预警机制。往来账款清理应从源头入手,建立单位往来账款预警机制。一是建立科学评估和科学决策体系,严格程序,科学选取,减少决策失误,实现投资(经济)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二是经济行为发生后,不断完善监控体系,定期考核、分析经营项目的利弊得失,把经营风险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三是经营和财务部门应定期审核往来账款账龄,分析往来账款情况,研究往来账款防范措施、手段,及时催收催办,减少财务风险。
(二)建立往来账款清欠机制。一是明确往来账款清欠主体。明确经济合同执行部门(业务经办)为往来账款清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往来账款清欠回收工作;借款审批人为往来账款催交催办督办人,负责监督往来账款清收催办工作。二是明确往来账款管理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考核监督合同执行、往来账款统计与公示,建立往来账款备查账,及时通报往来账款清理到账、欠款情况。三是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解决往来账款清欠问题。加大往来账款清欠力度,落实专门人员,限时清理回收,对完成清欠指标的人员,可实行奖惩兑现措施。对故意拖欠、时间较长的单位,必要时应诉诸法律手段追讨,尽可能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
(三)健全往来账款管理机制。完善往来账款管理责任制度,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财务坏账核销行为。同时,往来账款清理工作又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关键要有一个好的管理环境和约束机制,制定详尽的往来账款实施方案,认真分析,周密研究,及时清理。惟有常抓不懈,不断清理往来账款,才能化解单位财务风险,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