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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伤赔偿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

  我公司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经有关方面协调企业赔偿100多万,请问企业如何进行?

  【解答】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根据《江苏省地方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其员工及家属支付的赔偿费,以企业与职工(或家属)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或证明)、法院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工伤的,赔偿应当先通过工伤保险金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款,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报告、劳动仲裁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上述赔偿不属于应付福利费,不具有福利性质,比如工伤赔偿,一赔几十万,全进应付福利费,企业还活不活了。

发布时间:2013-01-11 15: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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