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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服务业户行政许可所需材料


                    水路运输服务业户行政许可所需材料:
一、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全体股东签字或单位盖章)
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书》
三、可行性报告(全体股东签字或单位盖章)
对运输市场调查、了解运输市场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做出可行性分析、成立公司的设想、经营发展规模、操作过程环节以及盈亏分析等。
四、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或单位盖章)
五、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资信证明(需要客户提供)
提供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资信证明(经营货运代理并兼营船舶代理业务的业户,要提供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资信证明)。
七、经营场所证明。(即租房合同)
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或不少于一年以上租用协议,并由签证部门盖章。其中经营货运代办业务应拥有不少于30平方米营业用房;经营信息配载业务应拥有不少于15平方米营业用房;经营仓储业务应拥有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永久性的库房或1000平方米的场地。
八、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及全体股东身份证明材料(全体股东签字或单位盖章)
1、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
九、经营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图(全体股东签字或单位盖章)(不需要)
十、设施设备清册(全体股东签字或单位盖章)(设备清单)
十一、职工名册(全体股东签字或单位盖章)
附:身份证、会计证、用工协议书复印件。
十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2-09-07 14: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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