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 特种行业许可证
《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旅馆业)
- 申报材料
- 申请报告(应载明场所地址、经济性质、经营项目、法人代表的自然情况、职工人数、投
资额等);
- 房屋装饰、建造单位的资质证明及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屋安全鉴定
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合格证明;上级行政部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批准文件;
- 消防部门同意投入使用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 法定代表人(治安责任人)、主管人员的任职证明、身份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或辖区派出所
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及治安业务培训证明;
- 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其中,外来务工人员的暂住证和务工证明;
-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的合同证明;
- 建筑物及内部设施的平面图和文字说明;
- 闭路电视监控合同书、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合同书;
- 旅客需知、保管、登记、安全防火等管理制度;
需要审查的其他材料。
- 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申请受理单位和申请登记表;
- 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安全检查意见书;
- 个人或经营单位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12-09-07 14:05:50